李代沫被拘留
2014年5月13日,北京朝阳法院正式受理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公诉机关指控称,李代沫于今年2-3月间,在朝阳区三里屯暂住地内,先后多次分别容留卢某某、郝某某、郑某某吸食毒品,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上周五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李代沫正式依法提起公诉。经查,2014年2月至3月间,犯罪嫌疑人李代沫多次在其位于朝阳区三里屯暂住地内,容留卢某某、郑某某、郝某某等人吸食甲基苯丙胺类毒品(即俗称“冰毒”),其行为已经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今日,北京朝阳法院正式受理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
在一般情况下,对于涉嫌吸毒的案件,法院将会在三个月内审结。若法院最终认定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罪罪名成立,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下的刑期。
小档案:李代沫的惊魂一梦
3月18日 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
4月9日 朝阳分局正式提请批准逮捕李代沫。
4月16日 朝阳区检察院对李代沫依法批准逮捕。
5月9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犯罪嫌疑人李代沫依法提起公诉。